大型企业背靠背付款模式无效-《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发布
促进各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法释〔2024〕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
(2024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1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8月27日起施行)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
本文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本文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亦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觅特友,为您找到更多工程好友!
电脑端直接访问:http://www.mty360.com
微信搜索小程序:觅特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