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 情况通报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检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9个省(区、市)3325家企业生产的3334批次电线电缆,涉及架空绝缘电缆、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挤包绝缘低压电力电缆、挤包绝缘中压电力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阻燃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等6个品种,分别抽查检验150批次、125批次、1164批次、3批次、1887批次、5批次。共发现9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2.8%,较上次抽查下降0.5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0%、3.3%、2.8%。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62家,其中有3家企业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另59家企业产品合格。
(三)拒检情况。本次抽查中,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顶尖电器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详见附件3)
二、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线电缆的绝缘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成束阻燃性能、绝缘平均厚度、护套平均厚度等24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绝缘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成束阻燃性能为安全项目。除单根垂直燃烧试验、绝缘偏心度外,其余项目均有不合格。发现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有19批次产品不合格,绝缘最薄处厚度有18批次产品不合格,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有17批次产品不合格,导体电阻、护套热失重试验、绝缘平均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各有12批次产品不合格,绝缘热收缩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有10批次产品不合格,成束阻燃性能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
经技术机构分析,绝缘最薄处厚度等结构尺寸类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不当,部分企业在生产时模具配置不合适、挤出工艺控制不精确;导体电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拉丝、束丝或绞制过程控制不符合规定;成束阻燃性能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阻燃原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热收缩、护套热失重试验等机械性能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绝缘和护套的原材料不符合要求,部分企业挤塑、交联等工艺控制水平不过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河北省、浙江省、江苏省、河南省、广东省、山东省、安徽省等产业聚集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784批次、434批次、417批次、241批次、239批次、225批次、2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4%、3.2%、3.1%、3.3%、4.6%、1.8%、3.8%。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不合格企业,尤其是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广东省等生产企业聚集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